证券代码:600223证券简称:福瑞达编号:临2024-031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
行后续计量,按照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在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时不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如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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