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ST 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春辉生态园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18907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8.236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陆宇先生因公外出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股东大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一致同意,共同推举董事高青化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之豪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潘新雷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667798204 97.9333 14092524 2.0667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6779820 97.9333 140925 2.0667 0 0.0000
424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65898749 97.654 15878279 2.3286 11370 0.0167
70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66012449 97.6714 15878279 2.3286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67798204 97.9333 14092524 2.0667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68327604 98.0110 13563124 1.9890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68799704 98.0802 12955524 1.9890 135500 0.0199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67662704 97.9134 14092524 2.0667 135500 0.0199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9516750 73.7125 14092524 26.2875 0 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68495904 98.0356 5252817 0.7703 8142007 1.194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公司2023年度利润3951675073.71251409252426.287500.0000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4004615074.70001356312425.300000.0000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4051825075.58061295552424.16651355000.2529
事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计提3938125073.45971409252426.28741355000.2529
信用减值准备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3951675073.71251409252426.287500.0000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4021445075.013952528179.7983814200715.1878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是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6311454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0%;陈丽芬持有公司股份
148181020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8.309%;郁琴芬持有公司股份
162140000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9.092%;孙宁玲持有公司股份
91648980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139%。对上述关联议案已回避表决。
议案10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庆慧、李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