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正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定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52495128.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11708552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8342113.92元(含税),叠加半年度分红款465822793.92元(含税),本年度内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为26.77%。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
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 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 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 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主要从事氧化铝
粉生产及销售,本年度氧化铝价格受国内外多项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相比往年价格居高,公司原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已无法满足经营需求,因此本次决定调整 BAI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双方预计2024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
30亿元”调整为“双方预计2024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38亿元”,增加金额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