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证券简称:中再资环公告编号:临2024-07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0月,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经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机构信息
⒈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成立(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⒉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人
⒊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86273.58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88万元
⒋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⒌诚信记录
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㈡项目信息
⒈基本信息
⑴项目合伙人
2马云伟,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
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⑵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红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在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⒉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⒊独立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3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9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9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2万元,定价原则为授权经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机构,连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2个年度,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大华所为公司提供的既往年度审计工作表示感谢。
三、拟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招标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向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招标邀请,共有8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㈡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鉴于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拟定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会议,同意聘请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议将聘任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4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9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
㈣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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