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证券简称:派斯林公告编号:临2024-03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
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
截至2023年末,中兴财光华共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59人。
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经审计收入总额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1家,审计收费总额10133.0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1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其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
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如玉,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明波,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强雪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家。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如玉,因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于2023年12月19日被浙江证监局予以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于2024年3月1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事项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78万元,两项合计为243万元。
本年度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地域、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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