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证券简称:派斯林公告编号:临2024-038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推选,同意由董事倪伟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锦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锦华,委员朱利民、张锡康。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利民,委员孙林、倪伟勇。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程皓,委员孙林、吴锦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林,程皓、倪伟勇。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倪伟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锋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笑盈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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