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证券简称:派斯林公告编号:临2024-03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46901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890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及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倪伟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吴锦华先生、董事丁锋云先生因公务
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4173595 99.7203 378000 0.2047 138558 0.0750
2、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83888795 99.5661 764658 0.4140 36700 0.019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吴锦华16562945889.6796是
3.02张锡康16543962389.5769是
3.03倪伟勇16543963189.5769是
3.04丁锋云16543961689.5768是
3.05郑建明16544801789.5814是
3.06潘笑盈16545762289.5866是
4.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程皓16544836989.5816是
4.02孙林16543982889.5770是
4.03朱利民16543963289.5769是
5.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01孙燕16545396389.5846是
5.02陈银柱16544249389.5784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2024年
27630378013855
1度续聘会计师98.16481.34290.4923
683008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273457646
297.15302.7166367000.1304年)股东回报88358规划》
9086
3.01吴锦华32.2822
546
8896
3.02张锡康31.6078
711
3.03倪伟勇889631.6078719
8896
3.04丁锋云31.6077
704
8905
3.05郑建明31.6376
105
8914
3.06潘笑盈31.6717
710
8905
4.01程皓31.6388
457
8896
4.02孙林31.6085
916
8896
4.03朱利民31.6078
720
8911
5.01孙燕31.6587
051
8899
5.02陈银柱31.6180
58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详见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莹、姜潜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