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11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客车”)拟以股东
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申请》,尚需上交所决定是否受理。
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认为亚星客车本次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 A 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充分披露主动终止上市方案、终止上市原因及终止上市后的发展战略等,并对就决议持异议的股东的现金选择权作出了专门安排。亚星客车本次终止上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亚星客车本次终止上市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上市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程序,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决定。
1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终止上市有
关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最终能否通过相关审批及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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