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ST亚星近日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和《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作为原告,涉案金额为1519万元。
因被告未支付剩余款项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公司与吉林省吉旅客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因被告未支付剩余款项,导致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购车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ST亚星表示,目前该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ST亚星此前于10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ST亚星退市为公司主动退市。8月10日,*ST亚星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其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对于主动退市原因,8月15日,*ST亚星公告回应称,亚星客车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ST亚星成立于1998年,1999年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范围覆盖5-18米各型客车,主要用于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和新能源客车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