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绿能慧充:绿能慧充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12-2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212证券简称:绿能慧充公告编号:2024-055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12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2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

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情况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剩余股数(元/股)(万股)(人)(万股)

首次授予2023年11月13日4.393145.00148787.00

预留授予2024年10月29日4.39787.0040.0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本次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1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12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11日届满,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总量的10%。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层面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件。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对应考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售期核年度(目标值Am) (目标值An)

第一个营业收入值达到营业收入值达根据《绿能慧充数字解除限2023年

6亿元到5亿元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售期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个营业收入值达到营业收入值达审计报告书》(中兴华解除限2024年亿元到亿元审字(2024)第020306108售期号)公司2023年经

第三个营业收入值达到营业收入值达审计的营业收入为解除限2025年亿元到亿元6.50亿元,超过本次1915售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关于营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业收入的目标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A≥Am X=100% 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Am>A≥An X=8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个人层面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除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而不符合激励对象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资格的5名原激励对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象外,其余143名首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个人层面的绩效考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除限售个人层面

比例为100%。

解除限售100%80%60%0%比例(Y)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具体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依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14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2.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获授的限制性本次解除限售数期可解除限售的序号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万量占已获授限制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性股票比例(万股)

1赵彤宇董事长20.002.0010%

2李兴民董事兼总经理506.5850.65810%

3李恩虎副总经理506.5850.65810%

4赵青副总经理506.5850.65810%

董事、董事会秘书

5张谦40.004.0010%

兼副总经理

6翟宝星董事、副总经理30.003.0010%

7毛丽艳财务总监35.003.501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1475.26147.52610%

干(136人)

合计3120.00312.0010%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2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184950000-312000018183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5116972133120000514817213

合计696647213--696647213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