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回函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已收悉,经过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回函如下:
一、截至2024年11月7日,本公司不存在涉及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贵司 A股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