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证券简称:华资实业编号:临2024-05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分别办理以下融资租赁业务:
1、公司与浙银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公司选定并指定浙银金租
出资购买的机器设备,租赁本金为4785.63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具体租赁方式、租赁金额、租赁期限等内容以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00万股为上述融资租赁
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股份数量、质押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2、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与中关村租赁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
金人民币3500万元,租赁期限为3年。
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604.57万股为以上售后
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股份数量、质押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上述两笔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