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本次案件涉案的金额:约5.24亿元人民币,属贸易合同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州港”)作为原告,对已发生贸易合同纠纷全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总金额约为21.71亿元。自前次诉讼公告披露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作为被告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约为2188.78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上述贸易合同纠纷案件具有
突发性、整体性特征,相关债权的回收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逾期贸易款净额21.68亿元(扣除应付相关贸易商0.03亿元后)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21.6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均未开庭审理,后续若公司胜诉,收回相关债权,将会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已分别于2024年9月7日和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074)。
近日,公司收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送达的剩余16宗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辽0791民初1417号至1432号﹞,本次案件涉案的金额约为5.2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原告,对已发生贸易合同纠纷全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总金额约为21.71亿元,案件均未开庭审理。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受理机构及所在地: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至被告三:贸易客户
被告四至被告九:贸易供应商上述被告与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公告中贸易商重叠。
(三)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四)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三向原告支付货款1.73亿元;
2.请求判令终止原告与被告四至被告九之间《贸易购销合同》,向原告返还
预付货款3.51亿元;
3.请求判令以上九家被告承担上述相应案件的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五)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内容
1.公司向被告一至被告三销售玉米、辐射松原木等大宗商品,货物交付后,
已届货款支付期,被告一至被告三全部或者部分未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向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并被受理,要求被告向公司支付到期未付货款。
2.公司向被告四至被告九采购铝锭、锌锭等大宗商品,预付货款后,已届货
物交割日,被告四至被告九全部未向公司交付货物,公司向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并被受理,要求解除与被告四至被告九之间的《贸易购销合同》,返还公司已预付货款。
(六)公司缴纳本次诉讼案件费用近日,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向公司送达了上述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公司缴纳16宗案件诉讼费共计314.34万元。
(七)前期贸易案件相关进展
1.贸易供应商上海中开国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复议:要求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责令公司提供与保全金额相对应的保函或现金担保,法院驳回其复议请求。同时,该公司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
22.贸易供应商上海产合科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
二、除本次诉讼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诉讼外,公司作为被告尚未披露案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218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提起诉讼的受理日期诉讼机构名称及涉案金额诉讼序号案由(申请人)/收到起诉状的时间所在地(万元)阶段证券虚假
投资者诉讼案2024/11/19-辽宁省沈阳市中一审,其中
1陈述责任161.50
26件2024/12/26级人民法院2件已撤诉
纠纷南京元卓供应链南京市秦淮区人买卖合同
22024/12/32023.00一审
管理有限公司民法院纠纷锦州市滨海新区劳动合同
3高红2024/12/264.28一审
人民法院纠纷
合计2188.78
三、公司前期已披露贸易案件外其他案件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已披露贸易案件外其他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提起诉讼的序原告受理日期诉讼机构名涉案金额诉讼案由最新进展号(申请人)/收到起诉称及所在地(万元)阶段状的时间辽宁省沈阳证券虚假
投资者诉讼2024/7/12-
1市中级人民陈述责任93.98一审已开庭审理
案5件2024/9/11法院纠纷
法院判决如下: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
款235314元及利息,利锦州经济技
锦州铸城建工程施工一审判息以235314元为基数,
22024/6/17术开发区人30.81
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决按照市场利率从本判决作民法庭出之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其他请求;
2.案件受理费2961元,由公司承担。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大连华锐重限公司诉锦州恒大起重设大连市西岗买卖合同一审判
3工集团股份2024/9/5102.30备有限公司,列我公司为
区人民法院纠纷决
有限公司第三人案法院判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提起诉讼的
序原告受理日期诉讼机构名涉案金额诉讼案由最新进展号(申请人)/收到起诉称及所在地(万元)阶段状的时间
法院对姜雪诉公司、王宏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
买卖合同一审判决如下:
4姜雪2024/5/2416.62
纠纷决驳回原告姜雪的诉讼请
锦州经济技求,案件受理费7600元,术开发区人由原告姜雪负担。
民法庭法院对宋文政诉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如劳动合同一审判
5宋文政2024/10/213.92下:驳回原告宋文政的诉
纠纷决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宋文政负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贸易合同纠纷案件具有突发性、整体性特征,相关债权的回收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逾期贸易款净额21.68亿元(扣除应付相关贸易商0.03亿元后)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21.6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若公司胜诉,收回相关债权,将会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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