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锦港(600190.SH)公告,前期公司向与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19家金融机构分别发送了《对外担保情况调取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5家金融机构的回函。根据抚顺银行的回函,于2024年5月22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擅自以公司名义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他人合计本金3.9亿元的借款向抚顺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公司从未公开披露公司有权机关审议同意签署上述《保证合同》。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约为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11%。
由于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ST锦港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