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89公司简称: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司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苑占永因公出差,已委托董事长姜长龙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丁俊杰因公出差,已委托独立董事何建军代为出席表决)。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1232.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7867089.18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570965.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063296346.26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7867312.20元。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泉阳泉 600189 吉林森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姜长龙(代行)高世勇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电话0431-889129690431-88912969
传真0431-889305950431-88930595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 制造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小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 C15)。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 2.8%,较上年 7.4%有所下降,且低于同期 5.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同时,行业内部针对增量份额和存量份额同时存在着一定强度的竞争,但行业总体竞争秩序较为良性。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至2024年“饮料”产量增长率分别为0.3%、4.1%、6.3%。
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及环保家居为一体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公司目前拥有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
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各专业分子公司,分布在吉林、江苏、北京等省市地区;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曾荣获“绿色中国特别贡献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图示如下:
(一)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
“泉阳泉”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产品标准号为 GB╱T20349,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长白山生产基地。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
(二)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
园区园林公司,拥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能力,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曾荣获江苏省“扬子杯”、苏州市“园林杯”、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等荣誉。拥有9个苗木生产基地,2024年新增了药用苗圃。公司设计工程团队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霍尔茨”木门及智能家居板块
霍尔茨公司在国内首家引进德国 HOMAG 公司先进技术与设备,致力于德式 T 型门生产,形成“以门为核心的门墙柜一体化”发展方向,连续获得“全国市场双承诺”即木门行业30强荣誉,曾荣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中国十佳木门品牌”、“十大木门品牌”、“中国门业白金奖”“中国木门原创设计金奖”“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红棉中国设计奖”等荣誉,并于2014年成为建材行业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原产地保护产品”认定的企业。产品曾用于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新机场、亚洲投资银行、北京国家大剧院、北京城
市副中心、北京冬奥村等重要工程。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北京生产基地、河北生产基地。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年比上年
2024年2023年2022年
增减(%)
总资产4357229363.944324064526.460.774900385687.40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1211234633.361193026868.651.531650289764.11产
营业收入1197907358.391122000967.586.771269006822.91扣除与主营业
1190774546.691116961333.476.611264767470.21
务无关的业务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6141232.57-457186658.98不适用57730590.06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1940630.86-508518269.79不适用-47154199.50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186357056.06224719888.78-17.07334712419.62额
加权平均净资增加32.67个百
0.51-32.163.56
产收益率(%)分点基本每股收益
0.01-0.64不适用0.0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1-0.64不适用0.08(元/股)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233066305.55367404104.99298577155.15-29885979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62522.0226339986.90741035.47-15277267.78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6503175.1218621600.98-4920974.37-59138082.35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2808495.5273664042.07-74227995.905656522.57
流量净额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249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998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质押、标记或冻结情有限况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期末持股数比例售条股东(全称)减量(%)件的股份性质数量股份状态数量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
021625408030.240质押52000000国有法人
责任公司境内非国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7151900440416316.160无0有法人境内自然
赵志华0422460945.910质押17600000人境内自然
李朕海—63852580.890无0人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049190580.690无0国有法人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境内非国
-402780041702020.580无0(有限合伙)有法人境内自然
陈先来—37689000.530无0人质押2406333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
036137670.510冻结1207434国有法人
任公司标记2406333境内自然
陈建宏035727000.500无0人境内自然
顾崇平031186270.440无0人
1、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公司是森
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30.24%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持有本公司0.69%股份,
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0.93%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份。
2、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公司股东赵
永春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弟弟。截至本报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5.907%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本公司0.197%股份,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104%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不适用明
说明:
1、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股份状态变动情况
(1)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累计解除质押股份84500000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5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8)。
(2)2024年6月26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6250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森工集团所持公司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状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1、2024-033)。
2、持股5%以上股东睿德嘉信减持股份情况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12月26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74)。
(2)202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7151900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6)。
3、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持有股份状态变动及其减持情况
(1)2024年4月23日,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股份25982983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1)。
(2)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股东赵志华持有本公司25982983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解除司法标记25982983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详见公司公告:2024-022)。
(3)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101701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解除司法冻结23246094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03%,占公司总股本的3.25%;解除标记股份160170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91%,占公司总股本的2.24%(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6)。
(4)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4年5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详见公司公告:2024-027)。
(5)2024年5月2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131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1.01%,占公司总股本的1.8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8)。
(6)2024年6月1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400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7%,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29)。
(7)2024年6月2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4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0)。
(8)2024年7月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解除质押7000000股股份,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剩余质押股份25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2)。
(9)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418511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9)。
(10)2024年12月3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本次解除质押8000000股股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9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剩余质押股份17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1.66%,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61)。
4、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其他情况
(1)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其持有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持有本公司120743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持有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被司法标记。
(2)股东李朕海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无法获取报告期增减数据。
(3)股东陈先来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无法获取报告期增减数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790.74万元,同比增加7590.6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5210.04万元,同比增加46997.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12万元,同比增
加46332.79万元;每股净资产1.69元,每股收益0.01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