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证券简称:莲花控股公告编号:2025-010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36638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9.677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顾友群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9998404 97.8893 2828319 1.6286 837100 0.482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部分募241186.8064282810.180483713.0132集资金投资项640431900目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洋律师、李思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洋律师、李思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