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新华光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产业布局。此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友春雷亚萍李彬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