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临2024-064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 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 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或“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根据《瑞茂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304417.85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第三季度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拟派发现金红利
10780480.64元,共计26951201.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9月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1.51%(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同意提名李群立先生、胡磊先生、李富根先生、周永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1提名李群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提名胡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提名李富根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提名周永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同意提名章显明先生、谢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1提名章显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提名谢德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审议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