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2月7日向全体独立董事发
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鉴于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卧龙控股对本次担保做出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傅黎瑛于浩何圣东
202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