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10月
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现就你公司向我公司征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28日,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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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