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 年10 月18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 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10 月19 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开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或将扩容。生态环境部在18 日发布的《通知》中表示,将开始2023-2025 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7 大重点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企业纳入本通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目前电力行业即将完成第二个履约周期的清缴工作,同时在欧盟10 月初开始进行碳边境调节机制试运行的背景下,我国碳排放权市场在具备国内交易经验的基础上紧跟国际碳市场发展脚步。
CCER 正式重启,增加配额抵消储备。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在19 日联合发布《办法》中对CCER 项目提出新规定:(1)申请登记的CCER 项目应该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项目方法学支持领域,而此前CCER 项目方法学均为国家发改委发布;(2)项目需同时具备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3)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资源减排项目为2012 年11 月8 日之后开工建设,申请登记的项目的减排量产生于2020 年9 月22 日之后,项目业主可以分期申请项目减排量登记,每期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的产生时间应当在其申请登记之日前五年以内;(4)2017 年3 月14 日前获得备案的CCER 项目也能按照新规定重新申请项目登记,已获得备案的减排量可按规定继续使用。CCER 在2017 年3 月暂停备案,共计254 个项目完成签发,合计减排量5071.75 万吨,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使用CCER 约3273 万吨用于配额清缴抵销,因此用于第二个履约周期的存量CCER 剩余约1798.75 吨,《办法》运行后将为碳市场提供配额抵消储备。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推进不及预期、用电量需求下滑、装机量不及预期、市场电价波动风险、模型假设偏离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