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公告编号:临2024-02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7月2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2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本的比例(%)
1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132061936140.41
2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1326147621.82
3香江集团有限公司1377966054.22
4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66484381.43
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03826861.24
6贺洁263381080.81
7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1530000.68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李云华168138780.51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130799500.40
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杨波130000480.40本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本公司前10大股东与前10大无
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