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6证券简称:华升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32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420号华升大厦九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50993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1.058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刚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戴志利先生因公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蒋宏凯出席,副总经理黄建平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64757240 99.7927 222101 0.1345 120000 0.0728
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64586840 99.6895 397901 0.2410 114600 0.0695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涂扬、戴鸿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的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