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盘后,维科技术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重大交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何承命、杨东文、薛春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截至3月26日,维科技术股价报6.15元/股,总市值32.5亿元。
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交易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3年9月19日,维科技术与LG新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美元的价格受让LG新能源持有的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维科技术与LG新能源就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维乐电池2022年度净利润为-2.13亿元,上述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上述重大交易,直至2024年1月30日才召开董事会追认审议并披露,2月26日才补充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维科技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条规定。何承命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杨东文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薛春林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维科技术、何承命、杨东文、薛春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3月25日晚间,维科技术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维科技术及时任董事长何承命、时任总经理杨东文、时任董事会秘书薛春林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
资料显示,维科技术的主要业务是消费类电池
从财报上看,2021年、2022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亏损,亏损额达1.27亿元、1.05亿元。根据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额增加。
对于业绩预亏的原因,维科技术表示,2023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钴酸锂等主材大幅降价,导致下游客户要求降低产品价格,但公司前期高位买入主材且有部分库存备货,导致进一步压缩原有利润空间。
此外,因产线整合调整,公司预计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2212万元;按会计准则要求预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约627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约6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