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8证券简称:长春一东公告编号:2024-029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4233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4.709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秦晓方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王绍斌因重要事项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冯继平因重要事项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77405450 99.9768 10300 0.0133 7600 0.009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序号会议有效表决当选
权的比例(%)
2.01选举孟庆洪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724316499.7672是
2.02选举李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724316499.7672是
2.03选举戴小科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724316399.7672是
2.04选举刘晓东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724316599.7672是
2.05选举秦晓方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724316599.7672是
2.06选举马振来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727676499.8106是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序号会议有效表决当选
权的比例(%)3.01选举贾新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724316399.7672是
3.02选举马鸿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724326699.7674是
3.03选举于旭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725996499.7889是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序号会议有效表决当选
权的比例(%)
4.01选举张国军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7725436599.7817是
4.02选举刘卫国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7724316699.7672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关于调整2024年投资16230090.0665103005.715876004.2177
计划的议案
2.01选举孟庆洪为第九届140.0077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鑫为第九届董140.0077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戴小科为第九届130.007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刘晓东为第九届150.008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秦晓方为第九届150.008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马振来为第九届3361418.6537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1选举贾新宇为第九届130.0072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马鸿佳为第九届1160.0643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于旭为第九届董168149.3307
事会独立董事
4.01选举张国军为第九届112156.2236
监事会监事
4.02选举刘卫国为第九届160.0088
监事会监事(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恩华,罗俊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