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2024-08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
出席11人,其中,董事吴敌先生、宁红涛先生、陈年德先生、李华祥先生、独立董事杨雄先生、孟跃中先生、张继承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平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特塑公司优化股东结构。
公司本次放弃对特塑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并不影响公司对特塑公司的控制权,特塑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通过此次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集团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提升改性塑料板块
与新材料板块协同效应,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集团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风险共担、成就共享的认同意识和凝聚力,促进集团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和诉求,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平绪、袁长长、吴敌、宁红涛、陈年德、李鹏、李华祥为本次股
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因此需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特种工程塑料业务的规模化扩张及行业地位提升,促进公司新材料板块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经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根据本次投资协议相关约定,本次增资在特塑公司单体报表及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均按权益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本次增资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特塑公司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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