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5年2月20日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
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
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正
在筹划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除已经
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利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袁志敏(签
2025年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