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询证函》已收悉,由于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作为
你公司控股股东,经自查并征询实际控制人,现就问询事项回函如下:
本公司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除你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目前不
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筹
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
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
资者等重大事项.
你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公司、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我公司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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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