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众环中市众环会计师所(通合伙)1Zhongshenzhornzhuan CertifiedPubicAccountantsLLP电话Te1:027-867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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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干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幕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1141号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集
团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3101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经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注)
力
中审众环会证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钧
刘
None
None
y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庆海
中国武汉2024年7月23日
其他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None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7发行类第号》,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J925号) 核准,公司向徐文辉、邵永
-28,022,968.00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发行股份股
8.465(发行价格元/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
181,300,558.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
股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9)010058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2019年8月2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53,802,489.00元,股本
753,802,489.00元.2019年9月19日,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2020年5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6,6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
8,174,999.75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824,980.89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21号验资报告
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1日汇入本公司在恒丰银行武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802,710,010,122,803,977211,824,980.890.00已注销
℃
本报告书共14页第1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二)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扣承销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后,本公
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元.1,542,000,000.00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验资报
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汉口银行江
汉支行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
的存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期末余额备注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70040078801000001502514,000,000.000.00已注销
汉口银行江汉支行048011000174426514,000,000.00262,781,564.04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619718888514,000,000.00208,370,941.67
合计1,542,000,000.00471,152,505.7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None
2020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41,666,663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174,999.75元后,本公
211,824,980.89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
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项目年末金额
2020年05月11日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80.64
减:发行费用8,174,999.75
2020年05月11日实际募集到账金额211,824,980.89
本报告书共14页第2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项目年末金额
2020加:年度利息收入195,567.92
2020减:年度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6,390,558.00
70其中:购买泰欣环境%股权的现金对价181,300,558.00
中介机构费用(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用、法律顾问费、评估费5,090,000.00
2021加:年度利息收入185,440.67
2021减: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15,431.48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1、1-2.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项目项目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支付购买泰欣70环境%股权的现金对价18,130.0618,130.0618,130.060.00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3,869.943,869.941,326.50-2,543.44
合计22,000.0022,000.0019,456.56-2,543.44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
70自筹资金已投入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为购买泰欣环境%股权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
181,300,558.00元和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各中介机构所支付的中介费用5,090,000.00元,合计
186,390,558.00元.
本报告书共14页第3页
其他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25,434,422.89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0年7月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25,815,431.48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及相关利息合计金额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1.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5,815,431.48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5月-3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925号《关于
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公司向徐文晖、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
28,022,968发行股份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
181,300,558.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
股权.截至-2019-年8月28日止交易各方已经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泰欣环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购买日(2019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151,784.0972,920.11
负债总额95,429.5159,613.1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6,354.5913,306.96
0
2
(3)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6月、2018年11月与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的《武汉
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报告书共14页第4页
其他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
及补充协议,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或补偿义务人)承诺如下:
泰欣环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3,000.00
万元、7,000.00万元和8,000.00万元,其中各个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
益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税收减免或返还(以下称“适格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超
过2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利润承诺期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具体定义:
2018 年税后净利润=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Min
(2018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200万元)
2019 年税后净利润=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Min
(2019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300.万元)
2020 年税后净利润=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Min
(2020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500万元).
泰欣环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经审计并按上述约定调整后的税后净利润为
3,733.86万元、7,612.58万元、10,156.63万元,已达到上述承诺.
(二)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2021年4月,本公司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0,000,000.00元,扣承销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542,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募投项目及中介机构费用.明
细如下表:项目金额(元)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1,5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8,000,000.00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542,000,000.00
2021加:年度利息收入19,533,493.90
2021减:年度手续费支出2,129.81
2021减:年度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8,330,000.00
2021减:年度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承销费、审计费用、律师费)3,670,000.00
间
2
None
None
本报告书共14页第5页
其他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项目金额(元)
2021减:年度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61,769,313.07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88,094,933.14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7,807,382.94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25,866,996.99
2021减: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30,500,847.92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146,928,832.49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4,986,274.35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38,585,741.08
2022加:年度利息收入22,702,723.65
2022减:年度手续费支出2,393.45
2022减: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17,848,110.10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137,034,859.04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57,465,792.00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23,347,459.06
2023加:年度利息收入20,428,613.12
2023减:年度手续费支出883.14
2023减: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19,704,830.26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0.00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3,301,609.72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76,403,220.54
加:2024年1-6月利息收入6,925,153.16
减:2024年1-6月手续费支出611.00
减:2024年1-6月投入募投项目56,676,458.06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11,316,226.64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27,350,693.40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10,292,262.27
2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区项目 2,814,162.97
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3,226,680.57
℃
℃
℃
℃
℃
℃
℃
℃
本报告书共14页第6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项目金额(元)
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1,676,432.21
减:2024年1-6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1,931,901.3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1,152,505.7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3.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3年度,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区域产品
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综合配套兑现程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东
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其至造成募集资金沉淀,基于此,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
47,306.81慧城项目”和“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万元
(含利息,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
80,308.71额万元,由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
2(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区项目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资金差额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4-012).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项目项目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51,000.0051,000.0038,337.4812,662.52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控、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且积极申报并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项目41,000.0041,000.0022,091.1818,908.82因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变更项目
本报告书共14页第7页
其他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项目项目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项目41,000.0041,000.0017,449.5723,550.43因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变更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22,000.0022,000.000.00
合计155,000.00155,000.0099,878.2355,121.77
℃
-
(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用募集资
161,769,313.07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元.详见公
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
号:临2021-063).
5、二-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
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之“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1,931,901.3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4-013).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155,000万元,扣除
12,820,754.72承销费用、保荐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
None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471,152,505.71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元(含利息),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
额的%,将用于变更后新项目的建设.28.84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2.
本报告书共14页第8页
其他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170购买泰欣环境%股权不适用3,000.007,000.008,000.003,733.867,612.5810,156.6321,503.07是
注:实际效益为利润承诺期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2018年税后净利润=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86万元+Min(2018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4808万
元,200万元):2019年税后净利润=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12.8万元+Min(2019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4136万元,300万元);2020年税后净利润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97万元+Min(2020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1349.73万元,500万元)超额业绩奖励等费用调整金额11916万元=1015663万元
.
本报告书共14页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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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2,0212,0222,0232024.1-6(注1)
1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项目不适用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4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内部收益率为9.00%(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年(税后).6.74735.364,765.87-1,069.68-1,079.343,352.21否(注2)
2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不适用5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内部收益率为8.40%(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36年(税后).21.06-1,010.09-424.49-379.11-1,792.63否(注2)
3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不适用4项目总体建设开发周期为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内部收益率为8.93%(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年(税后).8.40412.35573.13267.26-399.70853.04否(注2)
4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项目不适用4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年,该项目部全部分割可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89%(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96年(税后).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3.02-183.02不适用(注3)
6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项目不适用3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63%(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16年(税后).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8.52-78.52不适用(注3)
7 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项目2 不适用 总体建设开发周期为3年,该项目部全部分割可售,内部收益率为7.76%(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年(税后).4.5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00.00 100.00 不适用(注3)
8结项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注:未达到预期效益原因主要为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区域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和区域城市综合配套兑现程度不及预期
注3: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 项目及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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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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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20106081978608B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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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登记、备案、
(副本)交月
5-1□许可、监管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资额叁仟捌佰贰拾万圆人民币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主要经营场所166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号七
江产业大厦17-18楼
-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
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
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
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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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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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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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0http://www.gsxt.g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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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L01℃℃2℃□℃℃会计师事务所℃℃7执业证书℃[℃间℃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石文先00030L主任会计师:℃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1℃℃1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6℃℃℃执业证书编号:2℃7批准执业文号:鄂财会发(2013)25号℃℃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28日℃1-司7门2- 2证书序号:1℃℃℃说明77《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0℃、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5发证机关:湖北省财政方7TA℃0□二O二四月五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2HC7℃1记1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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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fCersfcc证书编号:4201000539964
批准注谢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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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目期: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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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fCelcIte证书编号:4201000501541
其准注计持会:
其准注其分金iCp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1发证日期:Dteufsrce4年12月09本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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