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您好!
欢迎参加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参加会议的基本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五、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表决事项共1项,由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请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认真审阅表决票注明事项,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一次投票。
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填写表决意见或填写多项表决意见的或未投的表决票,均按弃权统计结果。
5、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6、计票程序:由主持人提名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3位监票人由参
会股东鼓掌推举通过;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并参与统计表决票,宣布表决结果。
7、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审议表决事项通过情况。公司
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汇总的现场和网络表决结果后,编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最后,祝您与会期间心情愉快,工作顺利!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会议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恒山东路9号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接待中心二楼会议室
出席人员:1、2024年8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3、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序号会议议程报告人
1 宣布大会开幕 董事长: Jo?o Abecasis
介绍出席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 董事长: Jo?o Abecasis
人员、聘任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审议下列议案:
3
(1)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2024年度
董事兼副总裁:Chin Wee Hua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推选大会的监票人(鼓掌通过) 董事长:Jo?o Abecasis
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
5 董事长:Jo?o Abecasis
决权股份总数
6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董事长:Jo?o Abecasis
7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监票人
8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监票人
9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10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董事长:Jo?o Abecasis二零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截至2024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啤”)合并报表中本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00634734.54元,母公司报表中本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151665049.40元。
根据《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章程》,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嘉士伯重啤合并报表中,本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00634734.54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644818288.34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45453022.88元。
母公司报表中,本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151665049.40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46786183.4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98451232.83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嘉士伯重啤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98451232.8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嘉士伯重啤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
嘉士伯重啤拟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234000000.00元(含税),其中:股东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应分配634522800.00元,股东广州嘉士伯投资有限公司应分配
599477200.00元。拟用于分配的现金红利来源于嘉士伯重啤生产经营所取得的经营性利润,属于一般股息分配。本次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嘉士伯重啤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11453022.88元,母公司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4451232.83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