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证券简称:重庆啤酒公告编号:2024-017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8号(隆福寺园区19号楼)
京 A Taproom·精酿餐吧(隆福寺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10418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0.46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Jo?o Abecasis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董事长 Jo?o Abecasis 先生,董事 Gavin Brockett
先生、Andrew Emslie 先生、Lee Chee Kong 先生、Chin Wee Hua 先生、吕彦东先生,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盛学军先生、朱乾宇女士出席了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匡琦先生、监事黄敏麟先生、谢
夷先生出席了会议;
3、总裁 Lee Chee Kong 先生,副总裁 Chin Wee Hua 先生,董事会秘书邓炜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16428 99.9925 13700 0.0040 11700 0.0035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341016428 99.9925 13700 0.0040 11700 0.0035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28128 99.9959 13700 0.0041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14328 99.9919 13700 0.0040 13800 0.0041
5、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14328 99.9919 13700 0.0040 13800 0.0041
6、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14328 99.9919 13700 0.0040 13800 0.0041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38872359 99.3638 1229942 0.3606 939527 0.2756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18028 99.9930 13700 0.0040 10100 0.0030
9、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341014228 99.9919 17500 0.0051 10100 0.003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5064531099.9729137000.027100.0000
案
7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4848954195.717512299422.42789395271.8547(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5063141099.9455175000.0345101000.0200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倩、叶芳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黄倩律师、叶芳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