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波导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问询函》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
披露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波导股份的控股股东,经认真自
查核实,现就问询函所涉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也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波导股份股票.
特此复函.
波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