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规思路首次明确提出会计出表未必能监管出表的监管理念,突出强调了监管穿透原则。虽然目前82 号文只针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但从监管思路看,银监会后续非常可能针对性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
银监会82 号文未限制信贷资产债权的转让。
信贷资产债权和信贷资产收益权内涵不一样。信贷资产债权是基础性权益,是信贷资产的抵质押权、收益权、档案所有权等子权益的集合。信贷资产收益权仅仅是信贷资产债权上的附着权益,但也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权益,是信贷资产的价值所在。
82 号文只限制信贷资产收益权资本和不良相关监管指标出表,并没有限制信贷资产债权转让的监管出表。信贷资产债权转让操作难度也较大,受到的限制比较多。信贷资产债权转入方监管指标必须入表,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不适合直接作为债权转入方,所以信贷资产债权转让并不能粉饰行业内整体监管指标,未对监管产生实质性干扰。
银监会82 号文影响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模有限。
根据银登网的数据,截至2016 年3 月底,总计信贷资产债权及收益权转让规模仅340 亿元,相对于私募ABS 或通过其他资管通道的10 万亿以上的存量及增量资产出表体量,银监会82 号文针对的业务市场规模较小。虽然银监会82 号文对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规模有一定影响,但并不影响信贷资产债权直接转让。长期看,银监会82 号文开启的会计出表未必监管出表的监管思路对银行业务运行影响深远。
银监会82 号文对银行不良率的影响较小。
2015 年信贷收益权资产投向40%集中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不良最严重的领域如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占比仅为14%,因此信贷收益权转让对于不良假出表影响不大。
另一方面,截至2016 年3 月底,总计信贷资产债权及收益权转让规模仅340亿元。同期16 家上市银行不良额高达1.07 万亿元。即使这340 亿元均为16家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计入表内不良贷款后对16 家上市银行的整体不良率提升仅为0.05%,影响较小。
此外,银行处理不良手段较多,除了最常见的核销、清收之外,银行往往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延缓不良暴露。此外,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做大贷款基数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延缓不良的上升。
银监会82 号文对银行盈利影响有限。
2015 年新增登记贷款中1 年期以下的短期贷款123.86 亿元,占登记总额的53%;3 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金额45.9 亿元,占登记总额的19%。总体看,登记贷款仍以收益水平较低的短期流贷为主,收益水平较高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低,转出后对银行利息收入影响较小。
标的推荐: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海德股份、浙江东方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风险,资产质量恶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