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证券简称:西宁特钢公告编号:临2024-09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宁特钢”)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西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41247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1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执行司法重整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法院裁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交所披露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西矿资管的一致行动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股份”)、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铜业”)和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丰伟业”)三家
股东因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集团”)管理需要,对内部持股平台所持股票作出小幅调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9535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5%)。202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西矿资管发来的《关于减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21日,西矿资管的一致行动人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953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15%。本次减持后,西矿资管
1不存在一致行动人,西矿资管持有公司408523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50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西矿股份5%以下股东9873160.0303%司法划转取得:987316股
玉龙铜业5%以下股东14867520.0457%司法划转取得:1486752股
鸿丰伟业5%以下股东14794560.0455%司法划转取得:1479456股
注:因执行《西宁特钢重整计划》、《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及《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导致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按照西宁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情况,上述股东根据其所持债权分别受领对应偿债资源后,上述三家股东合计持有西宁特钢股份3953524股,占西宁特钢总股本的0.1215%。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西矿股份9873160.0303%西矿集团直接持股西矿股
份30.26%股权,系西矿股份的控股股东。
玉龙铜业14867520.0457%西矿集团通过西矿股份间
接持有玉龙铜业58%股权。
鸿丰伟业14794560.0455%西矿股份通过持股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鸿丰伟业80%股权。
合计39535240.1215%—
注1:西矿集团直接持股西矿股份30.26%股权,系西矿股份的控股股东;西矿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西矿股份间接持有玉龙铜业58.00%股权;西矿股份通过持股100%的子公司格尔
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鸿丰伟业8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矿集团、西矿股份、玉龙铜业、鸿丰伟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注2:2024年11月12日收到西矿资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西矿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同一控制下的主体西矿资管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2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数量减持比减持方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总金额减持完当前持股当前持股东名称减持期间
(股)例式(元/股)(元)成情况数量(股)股比例
西矿股份9873160.0303%2024/11/21~集中竞2.62-2.672596593.68已完成00%
2025/2/18价交易
玉龙铜业14867520.0457%2024/11/21~集中竞2.62-2.673901250.00已完成00%
2025/2/18价交易
鸿丰伟业14794560.0455%2024/11/21~集中竞2.62-2.673893491.89已完成00%
2025/2/18价交易
3(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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