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正在经历以全球变暖为突出标志的气候变化,国际主流观点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大气CO2 等温室气体浓度不断升高很可能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 在联合国主导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不遗余力推动下, 上述科学认识进一步转化为政治共识:
1992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提出工业化发达国家应负主要责任,并基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定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对发展中国家没有提出量化要求。
1997 年,《京都议定书》仅为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指标(美国 2001年 3 月退出),并进一步明确其在第一承诺期的减排量和时间表,随后直接催生了碳交易市场兴起(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履行机制-JI、 清洁发展机制-CDM)。
2012 年,多哈会议最终就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一致( 2013~2020),此外发达国家在 2020 年前要在快速启动资金之后继续增加出资,到 2020 年达到每年1,000 亿美元的规模,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2014 年 11 月中美两国首次就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表联合声明,中国计划 2030 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根据文件,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中国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2014~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 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 15%左右。 2014 年 11月, 中美联合声明首次给出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具体时间表—2030 年左右。 此次文件首次明确了后 2020 年碳排放减排力度,即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未来减排力度和持续性进一步强化。
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是大势所趋
此次文件中,对能源消耗和排放约束的定量指标设定为:“ 2030 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
到峰值并尽早达到峰值,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 非化石
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目标与去年 11 月发布的《 中美气候变化联合
声明》相比,未出现明显的变化。
根据《 能源发展行动规划( 2014~2020 年)》,我国计划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
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15%左右,2030年要提升至 20%的目标,而 2014年的比重数据仅为 11%。
因此, 能源结构调整和非化石能源的占比提升亟待加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