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证券代码:600115证券简称:中国东航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俊秀召集,于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俊秀、监事邵祖敏、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关于改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二、审核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审核通过《关于继续向中国东航融入永续债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