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4证券简称:上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369元(含税)
调整为人民币0.37044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11469455904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69元(含税),合计4232229228.58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前述分配预案测算,公司2023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若考虑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257966864.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8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1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14)。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回购”),并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2023年回购,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4-029)。其中,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56669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由
105843541股增加至150410234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变动为11424889211股(总股本11575299445股–回购股份150410234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37044元(含税)。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总股本=4232229228.58÷11424889211=0.3704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度权益
2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总股本=0.37044×
11424889211=4232235959.3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37044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4232235959.32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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