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新闻发布会 □现场参观 □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其他
活动 名称 机构调研线上交流会
活动 方式 线上会议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 银河证券 梁悠南 马敏
时间 2024年9月9日 14:00-15:00
地点 线上会议
公司接待人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大申先生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1.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执行后,上半年公司售电业务净利润?全年售电业务净利润展望? 答:自2023年6月1日起,公司执行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2024年1-6月,电力供应(售电)业务净利润保持基本稳定。电力供应业务属于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范围内业务,利润来源是准许收益。 2.上半年水电站来水情况、水电电价?全年来水和电价展望? 答:今年上半年,涪江来水略低于去年同期。预计全年来水与去年情况相近。目前公司水电自发电量全部在公司供区范围内消纳,未参与水电上网的市场化交易;公司电价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文件公布的价格执行。 3.第二季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答: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二季度上游来水偏枯,自发上网电量减少;二是在建工程转固增加致电网资产累计折旧增加;三是二季度售电结构发生变化;四是公司提前预判天气状况与供区用电需求形势,加大配电网的检修力度,成本同比增加。 4.四川省居民电价、水价顺价进展? 答:居民电价方面: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与四川电网实现全口径同价,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各项电价政策。按现行电价政策规定,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政府目录销售电价,电价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文件公布的价格执行。 自来水价格方面:城镇供水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促进全社会节水等因素,合理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目前,公司没有收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水价调整通知。 5.上半年综合能源服务经营情况?未来综合能源服务主要发力方向? 答:2024年上半年公司综合能源服务营业收入13,229.82万元,净利润1,310.04万元。未来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主要围绕设计安装、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电动汽车充电、能源托管等方面进行拓展,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公司的支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依法履行股东职责,在行业管理、电网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清单(如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