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的回函
致:司方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
就资公司珣证事项-复如:
一、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号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
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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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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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