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证券简称:林海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4年8月23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1容请详见2024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公司与国机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项下存款服务2024-2026年上限金额;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常康忠、李升高、黄文军、陆莹、卢中华、吴俊按程序回避,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国机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信贷服务2024-2026年上限金额;国机财务承诺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7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第二款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
2内容请详见2024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4-022公告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4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4-023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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