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证券简称:湘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6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
9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内容。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史建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管理需求,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管理需求,选举史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此外,史建明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总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史建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中人员组成等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
史建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增补陈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其担任主任委员。增补后的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陈健先生(主任委员)、史建明先生、许长安先生、马理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柴建尧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任程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程海东先生具备担任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程海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任凌博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凌博晗先生具备担任副总裁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凌博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附件:
史建明先生,1968年出生,硕士,会计师。
历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职员、副科长、科长,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副行长,浙商银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行长,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行长、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海东先生,1989年出生,硕士。
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助理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副总裁、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海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凌博晗先生,1993年出生,硕士。
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北
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金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博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