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11-30 查看全文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在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场

所发行的各项信用类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工具以及债权融资计划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在半年及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公司应与相关机构约定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募集资金应当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管的原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将账户设立情况报公司证券部备案。

第七条募集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所列用途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八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募

1集资金使用台账,完整记录募集资金收支和使用情况

第九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经债券监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一)用于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四)违反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十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支出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资金使

用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因募投项目变化,确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债券监管机构进行备案,由债券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必要

变更程序,并于变更决策程序完成后2个交易日(工作日)内披露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的变更程序、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的合法合规情况。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2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