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老1日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三年内报废更新的沿海和国际航线船舶给予补助。
《方案》是在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基础上对拆船补贴相关内容的进一步落实。相对上一轮补贴政策,新方案对航运业的补贴数额比上一轮鼓励拆船的政策增加了50%,总额有望超过68亿元。航运业加快老旧船舶的更新替换,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造船业景气度,增加造船企业新订单数量。
《方案》规定,鼓励具有远洋和沿海经营资格的中国籍老【日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报废更新的船舶给予补助,符合规定的船舶需要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完成拆解。
2010年出台的旧《方案》有效期是截至2012年6月30日。相比而言,新《方案》在补贴数额上提升500元/总吨,发放条件也由“拆船和新建船均完成才得补贴”变为“可得50%、建船再得50%”,报废年限方面由“提前2-10年”变为“提前1-10午”。发放条件的变更,不仅缓解了航运企业的资金压力,而且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造船业新订单的增加。目前悬挂中国籍船舶占行业总运力的6%,且尚不确定香港籍船舶是否算入中国籍,若能算入,造船业新订单有望实现较好增长。
相比2010年的政策,新《方案》更多考虑了航运运力和造船产能过剩的实际。乐观估计,此次60亿元补贴若全数发放,能消耗六成的老旧船舶运力,至少有500多艘老【日船舶需淘汰。按照《航运交易公报》的估算,仅以3万吨级散货船为补贴对象,此次补贴能拆解大概300艘3万吨散货船。
综上所述,新《方案》有望对造船行业产生正面推动作用,受益的相关上市公司包括船舶制造企业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中船股份、广船国际、舜天船舶,船舶设计企业上海佳豪,船舶配套企业亚星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