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证券简称:宇通客车编号:临2025-015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往来需要,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2022年-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和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2028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提供服务的范围
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票据承兑业务、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保理业务等(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交易类型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交易总量金融服务类别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款日余额上限不超过30亿元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授信授信日余额使用上限不超过30亿元公司预计利息收入协议有效期内每会计年度合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公司手续费管理费支出协议有效期内每会计年度合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总体定价原则
1、存款业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
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标准执行。
2、结算、贷款、票据承兑等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宇通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
2、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
2决定是否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
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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