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其任职资格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
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孙峻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迟武先生、汤石男先生、丁维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丁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