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
康青山王亮赵根刘靖王欣易凌杰徐爽张宝林鲜文铎
监事:
葛岚刘玉杰谭龙龙
高级管理人员:
康青山易凌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