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鼎投资
股票代码:6000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号紫金城 A座 1903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号紫金城写字楼 A 座
19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公司分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实施分立而存续的公司,与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2、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1.1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3、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21.37%,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1日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1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14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5
第五节权益变动资金来源..........................................23
第六节后续计划..............................................24
第七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26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1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3
第十节财务资料..............................................34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43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44
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九鼎投资、公指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指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业江西紫星指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江集团指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拉萨昆吾指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本报告书指动报告书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存续分立,本本次权益变动指公司29.80%股权将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团,本公司21.20%股权将剥离给紫星商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指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指《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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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2MAE43U3T0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刚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号紫金城 A座 1903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1日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号紫金城写字楼 A座通讯地址
19层
通讯方式0791-886660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6585784321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刚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虎峰大道沿街商铺2-1-06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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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2年11月8日经营期限2012年11月8日至2042年11月7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经营范围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股东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东一门二号楼
通讯方式010-56658865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上市公司股权比例
为1.16%,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2MA7JBT8J2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刚注册资本2000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号紫金城写字楼 A座注册地址
19层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8日经营期限自2022年2月18日至长期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经营范围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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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号紫金城写字楼 A座通讯地址
19层
通讯方式0791-88666057
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21.37%,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均受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3、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571173343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刚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成立日期2011年3月29日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股东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379号紫金城写字楼A栋通讯地址
20层
通讯方式0791-886506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股权关系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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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5777327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蔡蕾
注册资本:1500000.039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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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5位自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是否取得其长期居
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性别他国家/地住地区居留权
吴刚5107**********6114中国男北京否
黄晓捷5110**********0878中国男北京否
吴强1301**********2158中国男北京否
蔡蕾5107**********3393中国男北京否
覃正宇4228**********0011中国男北京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
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外投资企业。根据分立安排,待分立所涉相关财产完成过户后,紫星商业无控制的企业。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
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10000100.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2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2000100.00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信息咨询服务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
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20051.96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
理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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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投资管理
2人人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5291.1718实业投资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尚未开展业务,无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紫星商业的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主要业务情况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0日,于2014年4月29日挂牌新三板,股票代码为430719,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二)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主
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
/2024.9.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总资产24313616710.2925651368732.5937256420711.0640377092614.61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净资20475690296.2820895029993.6722567762275.7524275847672.94产资产负债率(合
8.33%8.66%27.78%29.59%
并)
营业收入77844567.64702269474.471366168750.713066166145.34归属于挂牌公
司股东的净利-440145426.85-120124742.90-2051624627.23950147531.50润加权平均净资
-2.13%-0.55%-8.76%3.92%产收益率%(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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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紫星商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长期居
姓名现任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国家/地区居住地留权董事
吴刚5107**********6114中国北京否总经理
殷绍乐财务负责人3622**********1617中国南昌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紫星商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吴刚受到行政处罚及涉及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7号,中国证监会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2、2021年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中国证监会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11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2023年2月0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
[2023]2号,中国证监会对吴刚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除上述紫星商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吴刚受到的行政处罚调查之外,紫星商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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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
2024年11月11日成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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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中江集团业务发展需要,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中江集团(存续公司)和紫星商业(新设公司)。本次分立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9月23日,中江集团和紫星商业已分别履行完毕股东决议程序,审议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议案。
2024年11月11日,中江集团与紫星商业签署了《分立合同》。
2024年11月11日,中江集团与紫星商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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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控股股东存续分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中江集团(存续公司)和紫星商业(新设公司),上市公司29.80%股权将留在存续公司中江集团,上市公司21.20%股权将剥离给紫星商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221105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00%;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5038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西
紫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92631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7%。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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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91910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20%;一致行动人中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29195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0%;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为5038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92631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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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分立合同》主要内容
2024年11月11日,中江集团与紫星商业签署了《分立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分立形式
(1)本次分立采取派生分立形式。分立后中江集团企业资质仍
有效存续,紫星商业按照分立合同的相关内容,履行企业的登记注册,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独立运营。
(2)分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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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中江集团注册资金为13000万元,实收资本1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江集团100%股权。
(3)分立后分立后,中江集团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江集团100%股权。
紫星商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紫星商业100%股权。
2、财产分割方案
中江集团以202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作为其存续分立的基础和依据,截至2024年8月31日,中江集团总资产81277.32万元,负债57285.9万元,净资产23991.42万元。
中江集团现持有的九鼎投资21.2%股份(对应九鼎投资股本9191.0650万元)(含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全部分、子公司权益)
由新设企业紫星商业承继。鉴于九鼎投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因此本合同双方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的要
求另行签订有关该上市公司股份承继/转移/转让的书面合同,且该上市公司股权承继/转移/转让对价及具体执行应当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18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江集团现持有的九鼎投资29.8%股份(对应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2919.5158万元)仍归分立后的中江集团所有。
3、业务分立方案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中江集团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分立后中江集团和紫星商业的经营范围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
4、债权债务继承方案
原中江集团应付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紫星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江西银行滨江支行银行借款,中江集团已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由新设企业紫星商业承担,分立后的中江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就分立前中江集团未与债权人达成相关清偿协议的债务,分立后的中江集团与紫星商业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最终由中江集团、紫星商业按照资产、业务和负债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合理划分及承担。
原中江集团应收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江集团已通知债务人,由新设企业紫星商业享有。因中江集团原因,债务人错误履行债务、双重履行债务的或加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负担的,中江集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江集团自分立基准日至正式办理分立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发生
的损益、资产、负债变动,由紫星商业享有或承担。
19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职工安置方案
双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中江集团现有员工全部由新设公司接收安置。
6、分立程序费用分担方式
因分立程序产生的登记、税费等费用,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11月11日,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紫星商
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次分立涉及的股份转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甲方):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九鼎投资91910650股股份(约占九鼎投资股份总数的21.2%)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份转让后,甲方仍持有九鼎投资129195158股份,约占九鼎投资股份总数的29.8%,乙方将持有九鼎投资91910650股股份,约占九鼎投资股份总数的21.2%。
(3)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乙方成为九鼎投资的股东,根据持有的九鼎投资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有和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股份转让价款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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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5.44元/股,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九鼎投资二级市场收盘价17.15的九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41910.0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壹仟玖佰壹拾万零肆佰元整)。
(2)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按下列程序办理: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当日通知九鼎投资并督促九鼎投资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披露;
*甲乙双方应于九鼎投资信息披露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3)若标的股份自本协议书签署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股票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应调整。
3、陈述、保证与承诺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无任何虚假、错误及遗漏,并且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以及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4、本协议书的效力
21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协议书经双方正式签章完成后于文首所示之日生效(签署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字,签署主体为法人或合伙企业的须加盖公司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税费承担
(1)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股份转让额外增加的信息披露费用由九鼎投资承担;
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中江集团本次分立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前,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221105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99000000股被质押,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84%,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4.77%;
中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122105808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但其处置仍应遵循《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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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公司存续分立所致,不涉及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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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后的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后续若有变化,信息披露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后续若有变化,信息披露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
2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重大修改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并履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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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经营等方面的独立性。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
该等体系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
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单位
26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单位及本单位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27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六)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本单位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产生的新设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本次权益变动也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28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
4、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产生的新设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
策、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
29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0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
2024年11月11日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
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
2024年11月11日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
2024年11月11日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31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系中江集团存续分立的新设公司,于
2024年11月11日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
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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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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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资料
紫星商业成立于2024年11月11日,自成立至今不满一年,系因本次分立产生,尚未开展业务,自身尚无财务资料,其控股股东为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37434034.43819978782.561008836583.703185227246.43
结算备付金519217948.04拆出资金
融出资金673449682.2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328183038.07892921545.592342464027.201446402151.37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4022578.59
应收账款129227987.51170112350.10225534692.38607566865.64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141234.561488308.679915538.8013218367.75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存出保证金19004165.49
其他应收款780537136.77700450882.671037441079.661667382876.19
其中:应收利息24086.2672933150.83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75351498.63
存货1826486273.241888493647.341832371150.291742628306.23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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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保户质押贷款
持有待售资产5644843508.8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2690211.5032883917.5324764480.3632780141.62
流动资产合计3939575057.274544240660.7612140193639.8010482229249.6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1846639129.511760226906.621705636002.682096642015.64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193244.523785512.6322997544.1621903712.2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3964695097.4614715920470.6918708136492.5122087170247.54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14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76706293.561000808554.101015426758.821049648389.71
固定资产87133497.0086228086.1481498091.6290461045.75
在建工程463462.915784652.9213520146.86713998.32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5440311.8955802325.2679380989.97136957572.26
无形资产75885441.4979125965.5884707011.48128153024.09开发支出
商誉3196336917.703196336917.703196336917.704046443589.48
长期待摊费用6156559.569153048.029972635.0912609085.28
递延所得税资产174476097.42187746621.03185672737.63220476849.77独立账户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5915600.006209011.1412941742.742233834.92
非流动资产合计20374041653.0221107128071.8325116227071.2629894863364.96
资产总计24313616710.2925651368732.5937256420711.0640377092614.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000000.0026500000.001544225280.363751855997.23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质押保证金
应付短期融资款203328493.36
拆入资金430138111.11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期货风险准备金248378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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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11370718.85
应付账款96672068.31115668744.41160323906.74201050931.91
预收款项3094196.422839682.462855968.182863697.42预收保费
合同负债24862821.9298785086.2767404781.9727296459.2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13902673.8930056336.9037698474.37118067750.37
应交税费27010251.39185100436.7287889660.0649111272.51应付赔付款应付保单红利
其他应付款402078100.46355436444.194162412485.791661869794.94
其中:应付利息200150.45153333.3458239521.63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应付分保账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1674150105.12
持有待售负债2466381339.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8082029.5133286030.971288193980.191695733527.07
其他流动负债2834123.319170802.236416264.171888760.33
流动负债合计1088536265.21868214283.009823802141.249842192713.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669000000.00972600000.00-500000000.00
应付债券997602545.61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1544917.1043215586.4463416535.65109708919.20
长期应付款2677629.502677629.502677629.502677629.5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100000.005086277.2476207804.44
递延收益1465619.901671403.771671403.771671403.77
递延所得税负债263183524.87327131324.85455035839.22416446761.49独立账户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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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37871691.371352395944.56527887685.382104315064.01
负债合计2026407956.582220610227.5610351689826.6211946507777.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5000000398.0015000000398.0015000000398.0015000000398.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589269212.31589269204.24497937584.16497763114.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94213743.90-615019465.29-711339469.27-1054704229.39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8830524.41288830524.41288830524.41288830524.41
一般风险准备54152154.5953027782.34181000761.62199568983.57
未分配利润5137651750.875578921549.977311332476.839344388882.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475690296.2820895029993.6722567762275.7524275847672.94(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811.518457.432535728511.364336968608.694154737164.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2287208753.7123430758505.0326904730884.4428430584837.06
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24313616710.2925651368732.5937256420711.0640377092614.61
权益)总计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7844567.64702269474.471366168750.713066166145.34
其中:营业收入77844567.64702269474.471366168750.713066166145.34
传统营业收入310714425.64413766482.38631400556.37507238035.71
投资管理业务收入48941223.01294520772.52258899397.41320504500.62
利息收入843215.87429470.9683124019.43126991042.28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4441.78696780.43250683974.08377412822.8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1014871604.15-2569625464.50-1493016389.981014362535.60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32092865.492562481432.681635077193.40719657222.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407731.8913259996.711693831.96-537750.00
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37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75
二、营业总成本641346544.91832747501.441843360269.711455314685.44
其中:营业成本641346544.91832747501.441843360269.711455314685.44
传统营业成本221741213.48349795232.42468507813.61392048085.0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620409.588147502.9912982808.4755537372.79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9293542.29
税金及附加10631847.8810568049.2215818707.0114312562.27
销售费用-
业务及管理费292407769.49473530100.75916621930.95929933550.80
研发费用23318882.9728763009.5526168753.1918899957.87
财务费用89626421.51-38056393.49398452131.5035289614.37
其中:利息费用55530325.9310169970.25381508498.37502301518.58
利息收入23072234.1854252474.9052414037.05113044269.76
加:其他收益20811959.3710832970.3225448520.8131198303.6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5214.591.45-144932503.03-333867989.22-155192843.46
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675834.72-752015597.42-72523.93
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5544349.66354090.94-217626.77272936.61
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531931076.79-262547634.02-1537844211.601487057332.78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856449.53300001.234167570.193746583.76
减:营业外支出6775021.357014986.034588762.9792145049.3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537849648.61-269262618.82-1538265404.381398658867.18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27867946.13241248046.8530662452.49165416183.37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509981702.48-510510665.67-1568927856.871233242683.81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509981702.48-510510665.67-1568927856.871233242683.81“-”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145426.85-120124742.90-2052749163.45950147531.50
38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69836275.63-390385922.77483821306.58283095152.31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800524.67100225815.15348136547.79-310471280.57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20805721.3996320003.98343364760.12-299739372.08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0805721.3996320003.98343364760.12-299739372.08
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113542252.9412587765.52-25844877.80
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99125626.35-11290407.68-353219662.69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6018332.02342049301.01-353219662.69
(7)其他5885045.3718101.2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1005196.723905811.174771787.67-10731908.49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90181177.81-410284850.52-1220791309.08922771403.2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19339705.46-23804738.92-1709384403.33650408159.42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70841472.35-386480111.60488593094.25272363243.82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1-0.14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1-0.140.06
39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3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71173783.14494274129.75686437812.9944227315801
的现金收到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
36236505.08306910518.61521964381.5738614020997
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24302195.73-193414984.49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66950.221071817.63529571176.14788565640.48
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20052902.78430138111.11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54220822.14-1454523811.11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
-356016838.96330736223.65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9478607.5235324836.3122517868.0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97347119.01387538049.30452235709.011531733884.3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3537866.221209273122.811611046961.972284166300.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72319945.27388413805.05592503596.70423503404.07
的现金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296163694.38106897684.19支付与投资管理业务有关
63739891.18169889554.62424853781.98222656214.41
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40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31年度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204538566.94340021679.69
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92468375.18277911104.61591122936.65562716596.15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98045594.48106839185.5382691122.76133615989.3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43517171.32268536115.70506445155.62421192040.29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0090977.431211589765.512105991466.272210603605.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56553111.21-2316642.70-494944504.3073562694.96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62559772.242305161588.173210198077.184114569567.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92177792.04551867000.911757254539.051958019464.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98640.78538384.47505820.28397900.92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6889.281863536.65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36396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4836205.062857566973.558607541547.236074850469.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7935673.9513117816.1438915853.0532370151.50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28194528.81782217270.833020649197.645128336784.58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485663115.84149522.37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130202.761280998202.813059714573.065160706936.0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18706002.301576568770.745547826974.17-245856466.87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10000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1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31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9000000.001045654412.633852931169.088476225151.4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4515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7070512.2380725000.001316270000.001211235137.74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6070512.231126389412.635169201169.089751975289.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5900000.002544873801.937831020157.308968274405.5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710676715.421969165404.561085702652.751396517985.32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654475539.6070323668.05680310459.47228861475.15
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102767.28131551462.451679635240.421307892431.19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7679482.704645590668.9410596358050.4711672684822.0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41608970.47-3519201256.31-5427156881.39-760709532.86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1687909.48-4602471.4352453040.86-471942100.64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8856011.14-1949551599.70-321821370.66-1404945405.41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716517804.742666069404.442987890775.104392836180.50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735373815.88716517804.742666069404.442987890775.09
物余额
42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3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
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4、本次交易涉及的《分立合同》;
5、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
6、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的证明;
7、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
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10、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4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45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刚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1日
46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刚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1日
47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公司股票简称九鼎投资股票代码600053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路112号紫金城名称注册地
写字楼 A 座 19层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是□是否拥有境内、是□
外其它上市公司否■外两个以上上市否■
持股5%以上公司的控股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分立)
48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股份情况: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股份情况:
1、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221105808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51.00%
披露前拥有权益2、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种类:普通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数量:5038541股
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16%
3、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92631501股
持股比例:21.37%
中江集团、江西紫星、拉萨昆吾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星商业均受
同一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拉萨昆吾未参与本次分立事项,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本次发生拥有权变动种类:分立过户
益的股份变动的变动数量:91910650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21.20%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是■否□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是□否■争
49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是□否■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是■否□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划
是□否■是否聘请财务顾本次权益变动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变问动,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规定,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批准进展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否■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50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1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西紫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刚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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