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证券简称:中直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819893213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48184.6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587.2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5291.78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0566.17万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9893213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7258215.45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9%。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7258215.45146321197.20116126913.0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5872554.15442687948.05387070980.9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905661694.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29706325.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61877161.0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29706325.7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否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3.0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9名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