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本报告经过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振担任、独立董事赵慧
侠、独立董事王猛任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其中现场会议
2次,通讯表决4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并对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1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处罚,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执业资质,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和会计税务服务等多个领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记录较好,能够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已顺利完成,2024年度审计范围较2023年度进一步扩大,因此,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结合市场水平,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在2023年的审计费用基础上进行调整。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审阅公司年度报告情况
(1)在年审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
(2)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通过电话等沟通方式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过
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3)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将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
总监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执行对公司财务报告的
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五)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在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