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证券简称:浙江新能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被担保人为甘孜州乡城县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乡城浙新”);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994.445万元。除本次担保外,未为乡城浙新提供其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甘孜州乡城县正斗 50 万千瓦“1+N”光伏项目(以下称“甘孜项目”)
中标优选方案的要求,为确保甘孜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已向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缴纳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3994.445万元,其中现金保证金
11997.2225万元,保函保证金11997.2225万元。
按照甘孜项目合资协议规定,拟成立项目公司乡城浙新作为履约主体承接甘孜项目的相应责任和风险,在其完全有能力承继履约保证义务前,暂由浙江新能为其提供履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直至乡城浙新承继所有履约保证义务,完成浙江新能履约保证金保函替换且归还浙江新能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甘孜州乡城县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拟在甘孜州乡城县注册项目公司,暂定名)首次注册资本金:700万元
股权结构:由浙江新能和甘孜州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
项目公司尚未成立,以上信息均以最终工商信息登记为准。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乡城浙新按现金方式和银行保函形式各50%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23994.445万元,其中现金保证金11997.2225万元,保函保证金
11997.2225万元,担保金额将随被担保方履约能力的增强而逐步递减至撤销。
担保期限为直至乡城浙新承继所有履约保证义务,完成浙江新能履约保证金保函替换且归还浙江新能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拟新设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主要为了确保甘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并网发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项目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乡城浙新提供履约保证担保,是为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建设。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994.445万元(含本次),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994.44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比例为2.56%、1.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